您所处的位置  首页  > 通知公告  >  正文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的管理,规范暂借款项的办理、使用、核销和清理等行为,保障资金运行安全,现开展2021年度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,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范围

截止2021年10月31日尚未核销的各类借款纳入本次清理范围,具体包括各部门的各类暂借款;各类教学、科研等经费借款;预开票长期未到款;其他应收款项等,请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各类暂借款清理工作。

二、清理说明

1.财务处将于11月15日向借款人发送暂借款项清理短信通知,借款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还款和结算业务;

2.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,应填报《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》,并经项目负责人审签,交至财务处10号窗口;

3.借款人在12月15日前未完成暂借款清理,又未提交还款承诺书的,财务处将严格执行“前账不清,后账不借”的规定,停止该项目借款业务及报销业务,并视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约谈项目负责人及借款人;

4.各部门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往来款项清理,加强借款审批和管理,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往来款项清理,通知并督促借款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按期清理,以免影响部门和个人工作;

5.财务咨询电话:86118860,联系人:阴老师。

《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》下载地址:财务处网站→下载专区→《南京工程学院还款承诺书》。

财务处

2021年11月15日


学校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| 邮编:皇冠体育app

版权所有?南京工程学院
苏ICP备05007116号-1    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