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所处的位置  首页  > 通知公告  >  正文

各专业领域及相关学院:

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,强化教学资源建设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对案例库建设的相关要求和《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南工研[2020]118号)文件精神,现就2021年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.申报教师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技术职称,具有良好的师德、教风和较高的教学水平,科研成果显著。鼓励支持产业教授或校外实践导师作为成员参与。

2.申请人及其团队须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,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,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。

3.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收录的相关类别和皇冠体育app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可申报。

本年度拟评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2~4项,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6~8项进行立项建设,建设周期1年。学校将增加对立项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的资助力度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中的《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书》并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初审。经所在学院初审通过后推荐至研究生处。研究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并将结果给予公示。

三、申报时间及材料提交

请各部门、单位积极组织申报,经所在部门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26日前请将《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书》(一式两份)纸质材料报送到行政北楼417室,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ypyb@njit.edu.cn

联系人:韩老师、陶老师

联系方式:86118089/8780,ypyb@njit.edu.cn


附件:

1.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及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

2.南京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书

3.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

研究生处

2021年11月19日


附件.rar

学校地址: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 | 邮编:皇冠体育app

版权所有?南京工程学院
苏ICP备05007116号-1    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5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