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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、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南京工程学院“中青年教师队伍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提升计划”实施办法》(南工教〔2016〕176号)文件精神,培养和提升中青年教师工程技术应用与研发能力和创新素质,打造一支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中青年教师队伍,现组织开展2022年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,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中青年专任教师。

二、实践形式

1.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进修参与形式主要有: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,专业实践与挂职锻炼,新入职教师实验室锻炼,实验实践教学岗位培养和非工科教师社会实践五类。以工程或技术类横向科技开发与皇冠体育app项目代替工程与社会实践的教师不参与进修申请,直接参加考核。

2.新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必须进实验室,过程监督、管理、考核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,实验室工作成果作为试用期考核的必要内容。中青年教师进实验室工作期限累计不少于一年,需在晋升副教授职务前完成。

3.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方式以在职实践锻炼为主,一般安排在省内实施;可采取集中或分散时间进行,但一次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。以工程或技术类横向科技开发项目代替工程与社会实践的教师,没有学校许可,不得以脱产方式进行项目实施。

序号

实践形式

申报对象范围

1

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

全体教师

2

专业实践与挂职锻炼

全体教师

3

新入职教师实验室锻炼

当年新入职教师

4

实验实践教学岗位培养

实验实践岗位教师

5

非工科教师社会实践

非工科教师

6

横向项目

(直接参加考核)

全体教师(项目应与教师履职能力内涵高度相关,文科:≤3万项目需为项目负责人,>3万项目需为项目排序前三人员;非文科:≤10万项目需为项目负责人,>10万项目需为项目排序前三人员)

三、申请程序

1.教师依据“目标导向、问题驱动,学以致用、规范考核”的原则制定个人实践计划,明确实践的具体任务、目标、预期成果等内容,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《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表》,提出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。

2.教学单位对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,在执行学校规定的前提下,确保本单位教学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上,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中青年教师进行工程与社会实践,并将审核结果统一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。

3.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并将最终结果予以公示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(一)书面文件

1.《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1)一式一份。

2. 《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表》(附件2)一式四份(装订成册)。

3.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,审核意见等一式一份。

(二)电子文件

1.《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
2.《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
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进修审核工作,并于2022年10月22日前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(行政北楼227办公室),电子材料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:jsfz@njit.edu.cn。

联系人:丁老师 马老师,联系电话:86118035


附件:

1.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汇总表

2.南京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申请表

3.皇冠体育app印发《南京工程学院“中青年教师队伍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提升计划”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南工教〔2016〕176号)
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2022年9月28日


附件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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